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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建厂未到期厂房归谁

时间:2025.02.02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856人
律师解析:
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约定归谁就归谁,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处理。
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财产返还时先前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事后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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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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