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在涉嫌犯有强迫交易罪的情况下,如果满足相关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申请办理取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为制止犯罪或防止嫌疑人逃跑,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拘留期限不能超过37天。 在这期间,公安机关要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就得立即释放嫌疑人。

四至六个月。案情简单的经历时间会短一些,案情复杂的时间会更长一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符合规定就可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规定。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3、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强迫交易罪取保候审后应当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