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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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借款合同就是你想找银行或者别的机构借钱,然后在约定的时间里还钱并且给人家付利息的东西。这种合同得用纸写下来,上面得写清楚借什么款、用哪个货币、怎么用、借多少、利息多少、多长时间还等等。但是,这两个规定里面并没说借条就非得写上违约责任。实际上,借条要不要写违约责任,主要看你们俩商量好没。如果你们已经商量好了违约责任,那就在借条上写出来。

借款合同里边儿违约责任有好几种,我给你简单说说:1.要是你借的钱没按时还给我呗,那就要赔给人家逾期利息,按照咱们之前约定的时间来,还是说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算这个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2.你借的钱得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利息。

主要还是看你们俩在合同里是怎么商量好的,再看看你真正遭受了多少损失,最后再听听你的要求。如果违约金的金额跟你的实际损失差不多或者接近的话,那就按合同上说的办吧;但如果差距太大,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和你的利益出发,给你做个公正的调整。

咱们来看这个借款合同里的约定,违约责任可别忘了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的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来写。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说的,要是你没按合同上说的做,或者做得不够好,那就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要继续把事情做好、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人家的损失等等。再看看第五百八十五条,这是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就是说你们可以商量着在违约的时候给对方多少钱作为违约金,或者说怎么算损失赔偿额。

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