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挪用公司资金28万全部退还,仍构成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都属
犯罪。
2.全部退还是从轻
量刑情节。
法院会综合考虑挪用目的、时间及对公司影响等因素。
一般挪用28万可能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28万用于个人投资。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展开调查,小许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在公司
报案前将挪用的28万全部退还。公司考虑到小许已归还资金,仍决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小许则认为自己已退还资金不应再受
处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挪用公司资金28万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该罪。小许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属于营利活动,且数额达28万,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
2、小许在公司报案前将挪用资金全部退还,可作为
从轻处罚的情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可不承担
刑事责任。最终
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资金数额、退还情况、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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