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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修改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吗

时间:2025.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若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且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自愿修改后通常要去民政局。
需携带修改后的协议等相关材料,让民政局进行变更备案,保障协议具有合法效力。
要是离婚协议还未在民政局备案,双方直接自行修改即可,不用去民政局。
修改后重新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两人在登记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两人经过协商,自愿决定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进行修改。然而,对于是否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两人产生了争议。小朱认为既然是双方自愿修改,无需再去民政局;而小丽觉得应该去民政局备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案情分析:

1、双方自愿修改离婚协议,从协议本身来说,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后的协议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
2、但关于是否要去民政局,通常情况下,如果修改的内容涉及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事项,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条款,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以及保障协议的公示效力,建议去民政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或备案。不过这并非强制要求,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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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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