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形式要件:
合同订立方式多样,有书面、口头等。
若法律、
法规规定或
当事人约定用
书面形式,就得用,像
建设工程合同。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能呈现内容的形式。
2.实质要件:
订约得有两个或以上当事人,利益可对立或合作。
订立合同要依法,遵守法规、公德,不扰经济秩序、不损
公共利益。
各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这是
合同成立关键。
合同成立需经过
要约和承诺阶段,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商议合作建设工程项目,小朱口头向小胡提出合作意向,小胡当场口头答应。之后小朱开始筹备项目,投入了一定资金和人力。但小胡突然反悔,称合作未签订书面合同,不承认合作关系。小朱认为双方已达成
口头协议,合作关系成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形式要件看,建设工程
合同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小朱和小胡仅达成口头协议,未满足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2、从实质要件分析,订约主体存在小朱和小胡双方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满足依法订立的要求;小朱提出合作意向属要约,小胡答应属承诺,满足要约和承诺阶段;但双方就主要条款虽口头
协商一致,因不满足形式要件,合同可能不成立。所以小胡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反悔有一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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