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纠纷仲裁时效通常按
诉讼时效算,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是谁时开始算。
2.若三年内,权利人提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
起诉或
申请仲裁等,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所以要及时
仲裁,避免超时效
败诉。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许所在公司签订
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小朱公司发现小许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
工程款。小朱公司起初未在意,三年多后才打算通过仲裁解决。小许公司则以仲裁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程纠纷仲裁时效一般适用
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公司若在知道权利受损三年内未采取有效措施且无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可能因时效届满丧失
胜诉权。
2、本案中,若小朱公司在三年期间有向小许公司提出履行请求、小许公司同意履行义务、小朱公司提起
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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