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判定
装修合同违约金,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
若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是双方自愿确定,且不
违法,一般按约定判。
2.若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大,
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过分高于”通常参考实际损失的30%。
3.守约方主张违约金,要证明损失;
违约方认为过高请求调低,也需举证。
4.法院会综合合同履行、过错、预期利益等因素,依公平和诚信原则合理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若小胡未按时完工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小胡工期延误,小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胡认为
违约金过高,称自己虽延误但未给小朱造成5万元损失,拒绝支付全额违约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法院判定装修合同违约金遵循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此合同中违约金数额系双方自愿协商确定,若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依约定判。但小胡认为过高并请求调整,需提供相应
证据。
2、判断是否“过分高于”通常以实际损失30%为参考。小朱若主张违约金,需举证证明因小胡违约遭受的损失。法院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结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数额作出合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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