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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死亡没有资产债务咋办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07人
律师解析:
1.有担保人债务
按《民法典》,一般保证时,先执行贷款人遗产,不够部分担保人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能直接让担保人担全部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
生存一方要清偿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
3.无担保非共同债务:
因贷款人无资产,债权难实现,债权债务关系多因无遗产执行而消灭。
债权人可与继承人沟通,但继承人无偿还义务。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朱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借款后不久小许意外死亡,且名下并无资产。小朱要求小胡偿还全部债务,小胡认为应先就小许遗产执行,不足部分才由自己承担。同时,小朱还得知小许与妻子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诸多共同开销,试图要求小丽承担债务,小丽则称对此笔借款不知情,不应由自己偿还。

案情分析:

1、关于小胡的担保责任,若为一般保证,需先就小许遗产执行,不足部分由小胡承担;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小朱可直接要求小胡承担全部债务,应依据具体的保证类型适用《民法典》判断。
2、对于小丽是否承担债务,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作为生存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难以要求小丽偿还。若既无担保人,又非夫妻共同债务,因小许无资产,小朱的债权难以实现,债权债务关系通常因小许无遗产可供执行而消灭,小朱与小许继承人沟通,继承人无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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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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