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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能否认定事实婚姻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1.借条无法用于认定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无配偶男女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关系同居,且被群众认可的两性结合。
2.认定事实婚姻需满足: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在特定条例公布实施前。
3.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仅体现借贷事实,与事实婚姻无关联,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期间,小朱向小丽出具了一张借条。后来,两人产生纠纷,小丽以借条为依据,主张与小朱构成事实婚姻,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不能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婚姻。

案情分析:

1、事实婚姻的认定需符合特定条件,即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相关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本案中小丽仅以借条主张事实婚姻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2、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主要证明借贷事实,体现的是双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与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没有关联,不能作为认定事实婚姻的依据。所以小丽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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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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