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庭审理结束并出具了判决书后,若债务人仍然无故拖欠债务,作为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双方均须无条件地予以执行。如果任一方有拒绝履行的情况出现,那么另一方便可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提出申请让负责审判的法官将此案移交至执法部门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阅、划转银行账户、查封、拍卖等措施,迫使对方履行判决。若对方无足够资产,执行可能推迟。提供对方财产信息如房产、汽车等,有助于执行。发现恶意转移财产,可请求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离婚后,非抚养子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方可通过法律手段向司法机关申诉。需准备抚养费协议、法庭裁决、对方收入证明等证据,撰写详细起诉状,列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并缴纳诉讼费。如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裁决胜诉后,若“失信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我们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首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将依据法律,启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和变卖等手段处置债务人财产,并将所得财产移交给债权人。执行完毕后,法院将宣布执行程序结束。

在一定条件下,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需支付相应费用。若被执行人无力履行义务,法院将暂停执行,直至有可供执行财产。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否则相对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也须当事人自觉履行,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追诉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