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分配剩余财产算股息,先明确可供分配的剩余财产数额。
2.通常按股东
出资或
持股比例分股息。
计算时,用公司剩余财产总额,减去
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等各项费用和
债务,余额用于分配。
如剩余财产X元,股东持股a%,应得股息为X×a%。
3.若
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且不
违法,就按章程来。
分配前要完成
清算程序,
保证合法公正。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丽是某公司的股东。公司决定注销,在进行剩余
财产分配时,小朱认为应严格按照
出资比例分配股息,而小胡觉得公司章程里有关于剩余财产分配的特别约定,应按章程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已知公司剩余财产总额为X元,小朱持股比例为a%。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来分配股息。计算时需先确定公司剩余财产总额,扣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余额,才是可用于向股东分配股息的财产。若按出资比例,小朱应得股息=X×a%。
2、若公司章程对剩余财产分配有特别约定,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应按章程执行。所以要先确定该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以此来判定最终的分配方式,保障分配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