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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年看两次孩子可以吗

时间:2025.07.3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225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一方对孩子有探望权。
通常情况下,双方可就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进行协商。
2.一年看两次孩子,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行的。
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探望的时间、方式。
3.无论最终的探望频次如何,都应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原是夫妻,两人育有一女。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女儿由小许抚养。离婚时双方未就探望权进行明确约定。小朱提出希望一年探望孩子两次,小许却认为一年两次太少,要求增加探望次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咨询法律寻求解决。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
2、关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双方可先就探望次数等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小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探望时间和方式,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小朱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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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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