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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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贩卖有害有毒食品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会考虑以下几点:第一,售卖者必须知道所卖食品中含有有害非食品原料;第二,售卖者必须了解食品的来源和加工过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如果售卖含有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那就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犯罪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其立案标准如下:1.在食品生产销售中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明知食品含此类原料仍销售。如使用工业盐腌制食品,或使用禁用农药超标的果蔬加工食品等。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乃指商家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故意在其中掺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明知所售食品已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予以出售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罚机制制售含有毒害成分的食品者,应被判处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若因此类行为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重大损害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情形的,则应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倘若导致消费者死亡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情节的,则应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在承担上述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关于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犯罪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了其量刑标准:1.销售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者,应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2.销售金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者,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3.销售金额在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但不足二百万元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4.销售金额在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者,将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二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