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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去世后责任如何划分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30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连带清偿。
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要对婚姻存续期共同债务负责还钱。
像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或虽超日常开销,但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都同意借的,都算共同债务。
2.个人债务
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用其遗产偿还。
先还债,剩余遗产才由继承人继承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用还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生前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小朱不幸去世后,小胡要求小丽偿还全部借款,小丽认为该借款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该债务虽以小朱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去世后,生存一方即小丽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则应以小朱的遗产为限进行清偿。若小朱有继承人且继承了遗产,继承人需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对小朱的个人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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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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