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醉驾行为的司法处理程序通常在七日之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于一个月之内依法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裁决,若案情复杂或重大,可申请延长半个月时间。

危险驾驶案件中,酒驾取保候审后,案子移交检察院了,审判时间不一定。一般检察院收到案子后 1 到 1.5 个月内会决定,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 15 天。要是证据不够,检察院可以把案子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最多两次。

是否已经立案,如果已经立案,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随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如果没有立案,依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最长6个月。

要知道醉驾案件检方是否已提起公诉,被告人可留意人民检察院的通知。检察院通常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复杂或重大案件可延期15天。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会通知被告人并释放在押人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醉酒驾驶案件一般在抓捕嫌疑人后的七天内提交检察院审查。期间,侦查部门需充分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满足条件后,七日内移交检察院起诉。复杂或证据不足案件,可经县级公安局审批延长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