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证券上市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一般
诉讼时效也是三年,若法律另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3.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况。
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权利人提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4.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证券上市合同,后小朱认为小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小朱得知权利受损后未及时
主张权利,在两年半后才考虑
起诉小胡,但不确定是否
已过诉讼时效。小胡则认为小朱起诉已过合理时间不应支持。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在知道权利受损两年半后起诉,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其起诉权受法律保护。
2、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若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小朱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若小朱向小胡提出履行请求、小胡同意履行义务等,
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决定延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