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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逃逸的立案标准是啥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254人
律师解析:
1.刑事方面:
当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事故逃逸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按交通肇事罪处罚
未达重伤标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会受行政处罚
2.民事方面:
证据证明交通事故且一方逃逸,受害者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受理立案,旨在查明情况、定责,保障受害者获赔。
若逃逸者不赔,受害者可起诉
3.实践中:
公安机关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立案。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动车与小胡发生碰撞,小朱因害怕承担责任选择逃逸。小胡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检查,经诊断未达到重伤标准。小朱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严重无需担责,而小胡则要求追究小朱责任并获得赔偿,双方产生争议,小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情分析:

1、从刑事角度看,由于小胡未达到重伤标准,即便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小朱的行为一般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
2、从民事角度看,有证据证明存在此次交通事故且小朱逃逸,公安机关受理立案是为查明事故经过、确定事故责任,保障小胡获得民事赔偿。若小朱拒不赔偿,小胡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公安机关会综合此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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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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