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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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酒后驾驶电动车不幸引发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寻求解决之道。倘若电动车被定性为机动车范畴,那么事故责任便需依据各方当事人在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发挥之实际作用及其过失程度进行合理判定。在此过程中,交管部门将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与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检验及鉴定意见,从而迅速精准地对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定并出具专属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何判定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与违规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的责任归属若机动车处于合法停车状态,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其驾驶员受伤,通常情况下应判定电动自行车负有全部责任。然而,若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擅自停车,但并未对该行为采取任何必要的警示措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违法停车的机动车驾驶员对事故承担20%的次要责任,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需承担剩下80%的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交通警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出具认定书。责任划分依据双方过失程度,单方造成事故者承担全责,多方造成事故者则根据错误严重性分别承担主责、次责或同责。突发意外情况下,各方均无责任。

死亡赔偿金以一次性支付死者剩余寿命年限为准,非直接按年计算。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五年为一计算周期。实际赔付根据受害人年龄调整,年轻者约20年,年长者逐年递减。

车停路边被醉酒者骑电瓶车追尾,应迅速报警,让警方处理。若电瓶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事故因醉酒驾驶造成,根据法规,责任通常归咎于电瓶车驾驶员。交警会根据事故影响及各方过失程度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