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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多少年不追讨算违约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09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不会因不追讨而违约,但受诉讼时效限制,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若债权人在时效内没通过起诉、书面催款等合法方式讨债,时效期满,债务人抗辩权
债权人虽能起诉,可一旦债务人以此抗辩,可能败诉,债权难通过司法途径实现。
3.这不算债权违约,只是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借给小胡5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多年过去,小朱一直未向小胡追讨借款。后来小朱因自身经济困难,将小胡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小胡则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称不应再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债权本身不存在不追讨就违约的情况,但受诉讼时效约束,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本案中小朱虽有债权,但多年未主张。
2、若小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通过合法方式向小胡主张债权,如今诉讼时效已届满,小胡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若小胡以此抗辩,小朱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其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实现,不过这并非债权违约,只是小朱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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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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