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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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公司无理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若拒赔理由不充分或无依据,被保险人可委托律师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条款。此举旨在确保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使保险公司履行应尽责任。

当保险公司无理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享有法律保护的权益。若拒赔理由不充分或无依据,被保险人可委托律师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条款。此举旨在确保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促使保险公司履行应尽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伤者有权依据医疗费用(包括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票据)、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或地区/行业平均收入)、护理费用(参照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生活水平)及伤残赔偿金(以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计,按20年减去相应年龄调整,75岁以上五年)进行索赔。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若交通事故对方未处理,可求助于负责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未得妥善处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联系交警获取事故事件证明文件,并告知将诉诸法院。后持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凭证、财务收据等前往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被告拒不出庭,即视为败诉,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其银行账号。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保险公司对理赔有异议,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先向交警大队调取对方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单据等材料。诉讼时,提交伤者身份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判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伙食补贴、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