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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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欠款还是两人的共同债务。别急,你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找另一半要回欠款。但是,有几种情况你得注意一下。首先,如果这个债务是在你们结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名字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欠下的,那就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另一半也得帮忙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配偶双方共同签字或由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即便该债务系由单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亦应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处理夫妻财产转移时,必须依法进行,双方应该坦诚地交流,达成共识,并且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指出财产的类型、数量、价值以及转移的方式和时间。依据财产的性质,可能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例如房屋、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等,以保证整个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举债的,其连带清偿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购买生活物资、抚养子女等,即使另一方不知道,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借款金额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目的,那么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背着另一方欠下债务,该债务的归属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负债不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需求,而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的共同目的,那么这笔债务一般会被视为个人债务,不知情的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