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离婚是否也要还

安徽 - 合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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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谈判法务

地区:安徽 - 合肥

法律分析:


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只要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另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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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彩礼开的店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相关补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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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023-02-21 15:2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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