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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有哪些

时间:2025.07.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04人
律师解析:
1.婚姻期间财产分共同和个人两类。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通常是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也会依具体情况调整。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或一方需支付法定扶养重大疾病医疗费,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3.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离婚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发现小丽背着自己将一笔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其亲属名下。小朱认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无权私自转移,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小丽则称这笔钱是她个人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通常应认定为共同财产,而非小丽所称的个人财产。
2、小丽私自转移夫妻共同存款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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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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