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当初通过媒人介绍与一名外地男子领证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并且婚姻存续期间经济收入均放到一起保管和支配,现在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该如何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浙江 - 温州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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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洞察法律助手

地区:浙江 - 温州

你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4-13 00:5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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