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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交通事故复核的期限是怎样的

时间:2025.07.2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458人
律师解析:
1.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应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被受理,且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2.复核申请要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3.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期间会审查事故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责任划分等内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朱认为责任划分不公,但直到收到认定书的第五天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小胡则认为既然过了申请时间就不应再受理复核。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小朱逾期提交复核申请,按照规定,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并应书面通知小朱。
2、复核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会在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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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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