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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没有代位继承权

时间:2025.07.2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40人
律师解析:
1.我国法律规定,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像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遗产。
2.配偶不在晚辈直系血亲范围内,所以不能代位继承。
3.若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这是基于赡养情况获得的资格,而非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何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子女小朱先于小何离世。小朱的配偶小丽认为自己应代位继承小何的遗产,与小何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小许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小丽作为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本案中,小丽是小朱的配偶,并不属于晚辈直系血亲的范畴,所以小丽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2、若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定继承中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但本案中未提及小丽对小何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小丽不能以此理由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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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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