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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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签了借款合同后,如果你不去还钱或者还得不够数的话,那就得承受继续把债还清、补救不足之处或者赔付人家损失等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如若当事人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义务或是尽职履约行为与约定标准有所偏离,那么该一方就需要承担起继续高效履行债务、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向受损方向其赔付相应损失的严重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范围可涵盖却不仅限于持续履约、实施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这几个方面。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欠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民事法律行为因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予产生效力时,行为人为该无效或已失效的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当进行返还;如若无法返还亦或没有必要进行返还的话,则需对其进行变卖后所得钱款进行合理补偿。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且贷款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继续偿还欠款。这是因为担保人在签担保协议时承诺,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就由他们来还。不过,如果借款人还有遗产,而且这些遗产足够偿还未还的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在遗产清偿的范围内,适当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