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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女儿可以继承吗

时间:2025.07.27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129人
律师解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女儿能继承。
2.若女儿户口在本村,继承房屋后可使用宅基地,能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等。
3.若女儿户口已迁出,也能继承房屋,不过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他们的父母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父母去世后,小丽认为自己作为女儿也有权继承宅基地,而小朱则坚持只有自己能继承,因为他是儿子。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执,都声称自己对宅基地拥有合法继承权,互不相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2、小朱和小丽都有权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在继承房屋后,他们可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所以两人都不能单纯继承宅基地,但能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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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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