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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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若启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自诉程序,需向法庭提交详尽的刑事自诉状。若在申请自诉时还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则应同时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此后,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该案。准备工作完成后,便可进入开庭阶段。在庭审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法律规定,以自愿、合法为原则进行调解环节。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辩护要点的探讨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即本罪所涉及的被追诉对象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限定为由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生效判决以及裁定,这一点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已得到明确肯定。然而,对于调解书、仲裁文书以及公证文书是否也应包含在内,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拒绝执行裁决与命令是否会导致司法拘留如有人仍然置法律于不顾并且拒不执行法院所做出的裁决,那么他们则有可能遭受司法拘禁。具体而言,如果这些当事人对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无视程度过于严重,以致于其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有可能面临被拘留的处罚。

关于不履行法院判决及裁定的案件举报流程是怎样的关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实际为罪犯所需承担刑事责任之申报问题,常常涉及到特定机构-法院的参与。一般情况下,有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信息将首先由法院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待判定必要之时,再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履行后续处理职责。

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判决罪的立案门槛在人民法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之后,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依法查封、扣押或清点并责令被告人保管的涉案资产;2. 擅自转移已经被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的涉案资金和资产;3. 故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4. 采用暴力手段或以胁迫手段阻碍或抗拒执行相关法律事务,导致其无法正常进行;5. 实施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司法执行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