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犯介绍
卖淫罪既遂,会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还要交
罚金;
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2.
介绍卖淫就是在卖淫者和嫖客间牵线,促成他人卖淫。
判断情节是否严重,会看介绍人次、有无恶劣社会影响等,像多次介绍多人卖淫就属情节严重。
3.法院
量刑时,会结合案件事实、
证据,还会考虑嫌疑人有无
自首、
立功、坦白等从轻情节,或
累犯等从重情节。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利益,在卖淫者小丽和嫖客小胡、小静之间牵线搭桥,促成了多笔卖淫交易。警方掌握证据后将小朱抓获。小朱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
犯罪行为。在庭审时,小朱的
辩护人认为其有坦白情节应
从轻处罚,而
公诉机关认为小朱多次介绍多人卖淫,情节严重应
从重处罚。
案情分析:1、小朱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符合介绍卖淫罪的
构成要件。
2、小朱多次介绍多人卖淫,从介绍人次数量来看,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小朱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结合该情节以及案件的事实、证据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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