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监视居住时再
犯罪不一定算
累犯。
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
一般累犯需前后罪都是
故意犯罪,前罪判有期以上
刑罚,后罪应判有期以上,且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或赦免后五年内;
特别累犯要求前后罪是国安、恐怖、黑社会组织犯罪。
2.监视居住是
强制措施,不算刑罚执行完或赦免。
监视居住时犯罪,不满足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通常不算累犯。
3.监视居住再犯罪,表明嫌疑人危险性大,可能
变更强制措施如
逮捕,
量刑时或
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罪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小朱又实施了一起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小朱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而小朱的
辩护人则认为监视居住期间犯罪不应认定为累犯。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累犯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都为故意犯罪,前罪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特别累犯要求前后罪都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监视居住是
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小朱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不符合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通常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小朱在监视居住期间再犯罪,表明其社会危险性较大,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予以逮捕,且量刑时可能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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