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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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调查的进展,作出适当的处理。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将会把案件移交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侦查或者审查,那么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那么将会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案件已经侦查终结,检察院会全面审查相关资料,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如果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侦查过程中,检察院也可能根据需要调整强制措施,如将监视居住或继续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抓捕与否视具体情况。嫌疑人需遵守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境,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准时接受传唤,不得干扰证人,不得篡改或串供。违规可能导致逮捕。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检察院能变更强制措施,但是需要满足法定的变更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犯罪实施、超过羁押期限或者是办案期限、符合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此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