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37天是从进看守所那天开始算起吗

37天是从进看守所那天开始算起吗

时间:2025.07.25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113人
律师解析:
1.37天是刑事拘留逮捕的最长期限,从被刑事拘留日起算,非进看守所日。
2.通常,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
3.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批时间可延至30日。
4.检察院接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最长合计37天。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朱家属认为应从其进入看守所之日起计算37天的刑事拘留转逮捕期限,而公安机关坚持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小朱家属与公安机关就这37天的起算点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37天是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该期限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算,并非进看守所之日。
2、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决定,加起来最长为37天。所以本案中应按公安机关所说,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期限。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