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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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来说,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地向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告知,然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则有权提出相关申请以获取案件信息。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那么律师也将在第一时间内与家属取得联系,以便于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案件进展。然而,关于是否需要通知家属这一问题,其具体实施方式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各地执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涉嫌犯有“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被法庭判定有罪并需服刑,那么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其家属通常会接获相关通知。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执行刑罚之时,应向被告人的家属发出关于执行情况的通知。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告知家属罪犯收监的具体日期、地点,以及探视方式等详细信息。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之际,需于实施完毕后立即通知其家属。尽管对于告知家属的具体时间尚未有明文法律法规予以详细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警方都会确保在被拘留人员被关押后的24个小时之内完成此项义务。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拘留者及其家属或所属单位能够及时了解拘留的原因以及关押场所等重要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者在具体实施拘禁措施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尽快将此消息传达至其家属手中。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并通过告知其家属,使他们及时了解到自己亲人的当前状况。然而,如果调查过程中涉及到保密事宜,公安部门可以选择暂不通知家属,但此类情况应作为例外对待。

在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触犯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遭受逮捕之际,公安机关依法依规需向其家属发送通告。这一举措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旨在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家属的相应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