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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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被设定为37日,此期限包含了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间以及检察机关对该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所需要的时间。然而,需注意的是,如若在特定情形下,由于证据不足或无法证明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那么其有可能在短短的14日内即获得释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固定不变的规则,实际情况还需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及侦查工作的进展来综合判断。

关于刑事拘留期的计算时点,一般而言是自当事人被拘役并被送往强制隔离措施执行场所——即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自被拘留至最后判决的时间跨度因案件的复杂性、证据采集状况以及司法程序的繁复性等诸多因素而有所不同,多数情况下都需历经数月之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期间,通常有权将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其羁押期限一般限定为两个月;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则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在刑事拘留之后的首要阶段便是将涉案之人安置于看守所,期间他们需要面对的是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最后的审判三大环节。倘若在这个进程中,公安警察将要求这个人披露与罪行相关的详细信息,用以核实案情的真实性。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将由检察机关负责对该案件展开全方位细致入微的审查,进而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法庭提交公诉请求以发起诉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时,务必出具拘留通知书。在宣布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需尽快将涉案人员送往看守所进行拘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因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且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否则刑事拘留后不送往看守所的现象并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