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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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判决罪的立案门槛在人民法院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之后,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1.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经依法查封、扣押或清点并责令被告人保管的涉案资产;2. 擅自转移已经被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的涉案资金和资产;3. 故意致使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4. 采用暴力手段或以胁迫手段阻碍或抗拒执行相关法律事务,导致其无法正常进行;5. 实施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影响司法执行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量刑标准关于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量刑准则如下:对于有能力执行且拒不执行由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与裁定,情节严重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则须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款。

法院判决和裁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拒绝履行可能会面临刑事拘役,但拘役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7天。 这就意味着,对于违反法院判决的人来说,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履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需要注意的是,拘役的时间是有限制的,不能超过37天。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拘留期限一般为10-15天,最长不超过37天。拘留期满并不直接意味着犯罪,需经法院审理确认。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拘留最长期限仍为37天。拘留满37天仍需等待法院审理确定是否判刑。

非法拒绝履行裁判、裁决罪的认定标准包括:在法律程序启动后,当事人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法院查封、扣押或责令保管的财产;转移被冻结的财产;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执行,导致执行难以进行,应立为犯罪案件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