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上诉不加刑”原则要求,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时,不能随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过,如果案件中出现了新证据或者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了加刑请求,法院可以考虑加刑。否则,应该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以确保审判的公正。

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逃离将构成严重的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之举,此种情况极有可能招致取消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而由司法机关执行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性措施,同时还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在法院对案件进行量刑判决时,被告人的逃逸行为无疑是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之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未能申请到取保候审,有多种原因可能导致这种结果,其中内部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被判处较严重的刑罚(即有期徒刑以上)和人身安全可能面临潜在威胁等情况,各项因素都会在最终决策中得到全面考虑;而外部影响则主要表现为案情复杂程度等方面。至于“批捕”字眼,通常代表着司法流程中的批准逮捕阶段。该环节是指由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

取保候审并非一种惩罚措施,而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方法。其目的在于确保流程的顺利,而不是额外的惩罚。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开居所或干扰证人,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从而影响审判。这并不是一种惩罚,而是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自招后果,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加重刑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是违法的,说明这人逃避责任,根本就没有悔过之心。法院判刑的时候,会考虑罪行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这个人的认罪态度。逃跑的人危害更大,再犯罪的风险也高,法院可能会判更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