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侦查阶段:
嫌疑人涉嫌
盗窃但
证据不足,公安机关要
补充侦查;
若补充后
证据仍不够,需撤销案件。
2.
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可让公安机关补侦,也能自行侦查;
二次补侦后证据不充分,应不
起诉。
之后发现
新证据且
符合条件,可重新起诉。
3.审判阶段:
法院遵循
疑罪从无原则,作出证据不足、指控
犯罪不成立的
无罪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盗窃被警方调查。在侦查阶段,警方掌握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小朱实施了盗窃行为,于是开展补充侦查,但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充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又自行侦查,经过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依旧无法充分证明小朱盗窃。然而,小朱是否构成盗窃仍存在争议,部分人认为应继续追查,部分人认为应按证据情况处理。
案情分析:1、在侦查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当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应进行补充侦查,若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就应当撤销案件,本案中侦查阶段证据不足补充侦查后仍不充分,符合撤销案件条件。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
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的权力,经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依旧不充分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存疑不起诉,若发现新证据符合
起诉条件可重新起诉。
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若证据不足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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