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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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既没逮捕又没释放,可能有特殊情况。这是临时性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在拘留期限结束前三天,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七天内会做出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立即释放,并告知原因。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37天内既没逮捕也没释放,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要求解释处理方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37天之内没有被检察院进行批捕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被无罪释放。因为检察院没有确定批捕,就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充足。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可能是案件还没调查清楚,不大符合逮捕的条件。一般来说,公安局只可能在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够申请逮捕,如果还是没消息,也可以询问以下,或者是耐心等等,咨询以下律师吧。

37天没批捕没放人是不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是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如果认为确实需要批准逮捕的应当在三天内提请同意,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延长的,但是也是只能延长一天到四天的时间。

会被释放,根据国家规定,我国刑事拘留最长的时间是37天。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没有下达批捕通知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必须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否则就是违反我国的相关刑事拘留的规定,会受到上级主管机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