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商铺
承租方不付房租时,出租方先查看
租赁合同,了解
违约条款与租金支付约定。
2.在合理催告后,承租方仍未支付,出租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支付,并告知
逾期将
解除合同。
3.若承租方依旧拒不支付,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4.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
收集证据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承租方支付欠款、
违约金及
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小李,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然而,到了支付租金的时间,小李却未支付房租。小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合理催告,小李在催告期内仍未支付。小朱书面通知小李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房租,否则将解除合同,但小李依旧拒不支付。双方就租金支付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小朱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在承租方小李不付房租且经合理催告仍未支付的情况下,出租方小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
2、小朱可以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
赔偿因小李违约给小朱造成的损失等。
3、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小朱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告通知等
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决小李支付
拖欠租金、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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