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检察院不
批捕时,公安局并非必须办取保候审。
按规定,公安接到通知应立即释放
被拘留人,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情况。
2.若公安需继续侦查,且嫌疑人
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
3.若案件侦查清且无需
羁押,可直接释放。
公安会综合多种因素决定措施,不止取保候审一种选择。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局
拘留,随后公安局提请
检察院批准逮捕小朱。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公安局接到通知后,对于后续对小朱的处理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应立即为小朱
办理取保候审,而另一些人则觉得需综合考量。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所以公安局不能无视不批捕决定继续羁押小朱。
2、公安机关若认为需要继续侦查,且小朱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可依法对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此外,如果公安认为案件侦查清楚且无需继续羁押,也可直接释放小朱。所以公安局会综合案件侦查情况、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采取何种措施,并非必须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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