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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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并非表明诉讼程序已宣告结束,这仅是一种司法手段的运用,指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为其作保之后,得以在审判环节中正常地自由生活。然而,这种方式并未消除对其日后审判以及潜在惩罚的可能性。在此期间,被告人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否则有可能导致先前所获得的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一般不会当庭释放。判处缓刑意味着被告人在一定考验期内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但仍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和程序。法院会在判决生效后,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并通知被告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关于取保候审与判缓刑之间的区别,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前者并非等于后者。其原因在于,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旨在让涉嫌犯罪者在交纳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请了某位担保人为其在审判环节之前争取到脱离相关拘留场所(看守所)的机会,然而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规定和要求。

在当事人获准取保候审的这一期间内,公安机构有义务通知其亲属相关事宜,然而关于当事人是否能够得到释放,则要依据案情的整体发展以及法律程序规定来做出相应决定。所谓“取保候审”,即指在未对当事人进行监禁的前提下,使其在等待审判过程中保持自由状态,但同时也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通常情况下,当当事人从羁押场所获得释放之时,其亲属便会接收到公安机构发出的通知。

取保候审制度与缓刑之间并不能划上等号。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缴纳保证金或是找到保证人担保之后,能够在自己家中安心等候司法审判,而不必被限制在看守所内进行羁押。另一方面,缓刑则是由法院裁决的一种刑法执行方式,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罪犯可以为其设定一段期限,暂时停止执行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