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金融诈骗辩护精选解答 >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都是些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都是些什么

时间:2025.07.22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55人
律师解析:
贷款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成立条件为:
一是主体,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构成,单位不行。
二是主观,故意且有非法占有贷款目的。
三是客体,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贷款所有权。
四是客观,用虚构事实等方法诈骗贷款,数额达5万以上算数额较大,行为如编造虚假理由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为非法占有钱财,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他,向某金融机构贷款。小朱编造引进大型项目资金的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成功骗取该金融机构贷款8万元。金融机构发现异常后报警,小朱被警方抓获。

案情分析:

1、小朱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条件,同时单位并非本罪主体,小朱作为自然人满足要求。
2、小朱主观上故意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合同来获取贷款,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
3、小朱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符合贷款诈骗罪的客体要件。
4、客观上,小朱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达到8万元,超过五万元“数额较大”的标准,构成贷款诈骗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