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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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执行监视居住期间,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具体得看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能不能变更,主要看具体情况。要是涉案人员社会危害性不大,或者符合其他取保候审规定的条件,那就有可能变更。

在监视居住后被移送看守所收押,一般意味着案件情况有变化,可能是新的关键证据出现,也可能是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可能会让案件处理更严,对嫌疑人更不利。

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时,相关机关要依法解除对被监视居住者的监控措施。在这个过程中,负责执行的机关要提前通知被监视居住者和他工作场所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让他们关注并配合这个事情。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以获取更全面、更详细的证据,那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法合理地调整和变更对被监视居住者采取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期限届满后,是否会批准逮捕收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案件证据充足,犯罪事实清楚,那么就有可能被批捕。但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罪行较轻,也可能会被调整强制措施,或者撤销案件。

被监视居住期满后,要是被看守所收押了,一般是因为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是违反了规定。公安会重新调查评估的。进了看守所后,嫌疑人的权益和责任还是会受到法律保障的,所以建议还是要积极配合司法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