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安机关可撤回提请
批准逮捕。
若发现提请理由不充分,像
证据变化、事实认定有误等情况,能主动撤回。
2.撤回时,公安机关要制作决定书,写明理由和依据,和
案卷材料一起报给同级检察院。
3.检察院会审查,
符合条件就认可。
之后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嫌疑人采取其他措施,如取保、
监视居住,保障
诉讼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提请
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检察院审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最初认定小朱盗窃的关键证据发生变化,原目击
证人证实其记忆有误,小朱可能并非盗窃实施者,认定事实存在偏差。于是,公安机关决定撤回提请批准逮捕。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当公安机关发现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充分,像本案中证据发生变化、认定事实有误等情形时,有权主动撤回提请。
2、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时,需制作撤回提请批准逮捕决定书,写明撤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连同案卷材料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收到后会审查,符合条件便予以认可。之后,公安机关会依具体情况对小朱采取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适当
强制措施,保障
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