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受
胁迫签订的
合同效力不定。
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一旦被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2.判断胁迫是否存在,要考虑胁迫行为
违法、胁迫人有故意,且受胁迫方因恐惧
签合同。
3.受胁迫方维护权益,应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收集聊天记录等
证据,及时申请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合同。小李以小朱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胁,胁迫小朱
签订合同。小朱因恐惧被迫签署。
合同签订后,小朱内心不满,认为该合同并非自己真实意愿,而小李则坚持合同有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此合同效力分情况而定。在被撤销前,合同有效;一旦小朱向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且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判断小李的胁迫是否存在,从几方面考量。小李以威胁小朱家人人身安全来胁迫,手段具有违法性,且小李有胁迫故意,小朱因该胁迫产生恐惧并基于恐惧签订合同,符合胁迫特征。
3、若小朱想维护权益,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小朱需收集能证明胁迫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
证人证言等,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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