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合同附生效条件,条件未成就则合同
未生效,
当事人要等条件成就,不能恶意阻碍,否则视为条件已达成。
2.若因一方过错致合同未生效,过错方要担
缔约过失责任,
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像
签合同的合理花费。
3.需办批准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应及时办理。
未办不影响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效力,不履行的,对方可追究其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
合同生效。然而,小朱为了自身利益恶意阻止条件成就。同时,小胡和小丽签订了需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小胡却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小静与他人
签订合同,因小静的过错导致合同未生效。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与小李的附生效条件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恶意阻止条件成就,小朱恶意阻止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应生效。
2、小胡和小丽签订的需办理批准手续生效的合同,虽小胡未办理,但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小丽可请求小胡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3、小静因自身过错导致合同未生效,小静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为签订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信赖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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