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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需与总公司签销售合同吗

时间:2025.07.16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238人
律师解析:
1.分公司是否和总公司签销售合同,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责任由总公司担,但有执照的可自行开展民事活动。
2.若分公司能自主经营、财务独立,与总公司交易时,为明确权责、保障权益,签销售合同很有必要,合同会明确交易细节。
3.若分公司业务受总公司管控、财务不独立,交易属内部调配,可不签合同,但要做好内部审批与记录,确保合规。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就是否签订销售合同产生争议。分公司负责人小朱认为分公司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且财务独立核算,与总公司的交易应签订销售合同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总公司代表小李觉得分公司业务受总公司严格管控,财务不独立核算,交易属于内部调配,没必要签订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若分公司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财务独立核算,为规范交易、保障权益,签订销售合同是必要的,可明确货物、服务内容、价格、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若分公司业务受总公司严格管控,财务不独立核算,交易只是内部调配,可不签订销售合同。不过,即便不签合同,也应做好内部审批和记录,以保证财务和业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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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交税。 分公司销售货物给总公司,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予确认收入。...... 更多>>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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