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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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获得高达五十万元收益者,通常会被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拘留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依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涉案流转资金达七万元而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累计二十万元及违法所得累积一万元的,可能难以认定构成“帮信罪”。然而,若满足其他条件,仍可争取缓刑之机会。至于具体判决期限,则需根据实际案情进行评估。

帮信罪涉案金额五万获利者的量刑和缓刑问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涉案流水仅为5万元,尚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及违法所得1万元这两个法定的帮信罪立案标准,那么该案件或许并不符合帮信罪的定罪量刑条件。但在特定情况下,满足上述条件者仍有可能获得缓刑,而具体判刑期间则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评估。

开设赌场非法获利50万能否获得缓刑不得适用缓刑。鉴于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获取了数十万元的利益,该行为已构成情节恶劣之境地,因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进行罚金的缴纳。而缓刑的适用对象则是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对于从犯而言,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帮信罪”被告获得20多万的利益,是否能缓刑要综合判断。在我国,这种情况涉案金额算比较大的了,但理论上也有判缓刑的可能。具体咋判,得看案件的严重程度、对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影响,还有被告人的态度。要是被告人认罪、有立功表现,缓刑的机会就大一些。不过,就算判了缓刑,附加刑还是得执行。